我以为好的小说难以进入类别,它一定是单数的,像一个人一样的个别,它一经存印到记忆中,即成一粒石子,具有了恒久的时间意义,因此你可以随时拣拾它,体味它。
比如说斯坦贝克的《人鼠之间》。多年前这个中篇曾经非常有力地攫住了我,多年后再记起它,当年那份强烈的影响力丝毫未减。我注意到,虽然在此篇之前,斯坦贝克已写下《愤怒的葡萄》,此篇后又有《珍珠》,并且这两部长篇为他带来极高声誉,及至于诺贝尔奖,可是尽管如此,我还是觉得他一生创下的最佳篇目就是这个再简洁不过的《人鼠之间》。
一位诗人在田里耕作时犁毁了一只鼠巢,不禁心生恻隐,感叹人与鼠同生于大地,同样地所求卑微,又同样地具有旦夕祸福之命运,这也许是小说命题上一个比较表层的旨意。由此展开来的故事前后发生不过三天,情节既连贯又游离,玄机变化得心应手。两个流浪汉平俗美好的心向与现实浑浊残酷的环境如此尖锐抵牾,这大概是斯坦贝克那悲天悯人的笔触所描述的中心。可是,一再打动我的东西并不全在这个中心点里。
好的小说,第一关注者一定是人,一定会给我们提供出来生动的丰富的尤其会暗含着种种质疑价值的人——就像乔治和伦尼,这两个形影不离的流浪汉,双方一向不分彼此,相依为命,却在人格上具有极大的相异性。一个瘦小灵动,足智多谋,一个硕大愚钝,孔武有力。把他们紧紧拴在一起从而达到持平的,在我看来不仅是际遇,也不仅是感情,也许是一种比什么都要强大的叫做义务的东西。所以他们的亲密关系从一开始就套在了巨大的“缘”的阴影中,造成个人自由所受到的充分限制,这实际上是比小说所努力构置的阶层雇佣关系更为绵密不可解地带着悲剧性。
较少见到像伦尼这样特殊的弱者。他纯真无邪却潜藏着暴力,每逢要满足他抚摩柔软的强烈愿望(那不是欲望,就是愿望)时,终因不忍释手而发生残害。于是他身侧便少不得像乔治这样尽职尽责的伙伴。可是乔治的善行终于走至顶点,终于发生了无可挽回的恶行(——伦尼不辨挑逗去抚弄老板太太的一头长发,因其惊叫而不知所措,竟至扭断她的脖子,如此铸成大罪之后,乔治不忍目击伦尼被捕遭刑的下场,提前找到伦尼将他枪杀)。
由于情意的纽带所系,理性之人始终受制于感性之人,而最后感性之人的命脉是为理性之人掐断,这里面对于人性之弱点,人性之悖论的揭发是颇具质量的。人本的破坏性冲动扭结着人与自身命运对抗之悲剧性,随着那一声喑哑的枪响而达到了相当的深度。
“我还可以养兔子吗?”“我没想那么做,”“我没想伤害他!”——伦尼急切的叫嚷和执拗的问题,在我脑中久萦不已,一种哀惜是难以言传的。当我静伏一处,沉入阅读,这样的好小说实在可以把我交换出去,交换到另一个时间段,另一个场里。我紧张地经历了另一种生命的体验——这世上的冷酷与温暖,柔情与粗野,都发生在那短暂的三天之中,在令人心碎的击打下,我又一次发现,一部小说对于假定世界的虚拟,竟可以如此之酷。
我很少看那些逗笑的轻薄的使劲伪装诙谐的小说,那些从本质上使劲要扮嬉皮相的小说,我是看不得。尤其难耐那些热衷于表演感觉,或者说表演身体的艳情小说。它们不一而足地显现着“愉悦性”,还显现着大有市场的所谓前景。那种紊乱的,妖媚的,以发泄和裸现为乐的物质主义气息,不仅令人骇怕,还令人羞辱。仿佛是一个人忽然置身于市井最臃塞的摊贩地段,耳目间除了乌烟瘴气的俗恶的叫卖,便是搔首弄姿的低贱的拉扯。我看像这一类小说无论怎样地具有了卖性,怎样地周身镀满霓虹之彩,终是难逃一次性消费的下场,终是会很快为遗忘的灰烬所覆盖。
我以为,好的小说往往是感伤的,深痛的。往往在色泽上是比较灰,比较黯的,绝对地缺少钩人眼目的眩惑的光亮。因为它是如此地独具勇力,敢于直面人之真相,对于人类现实的深渊以及创面,能够作出如此睿智的艺术的识见,如此锋锐的创造性的剖示。它会以充沛的感性和严肃性,假设出来种种可观可感的生活现场,往往要比生活本身来得更为逼真,更为可能。
——关于生活是怎样地限制人,怎样地与理想分裂;关于人怎样地缠绊于自我编制的非对话情境,好的小说定会以它超乎寻常的构置与想象来捉住你。
——醒目与眩目是如此不同,真正的好小说,常常缺少夸饰,缺少作秀,绝不会令人舒服。假如你想坐下来好好地喘口气,喝一杯可乐或者甜奶,千万不要去读这样的小说。
可我又总想,像这样的好小说,作为一个繁星满空的创作的时代,它已经远远地逝去了,消失了,这本身便是一个至为纯粹的大伤感,大遗憾。当我一回回沉陷于阅读时,总是发现,身侧漫流的时间如此的不可靠,周遭环境的位移又是如此的急剧,因此上对于阅读便会产生更为厉害的依赖感,甚至是几近于崇拜的情感。又因此上,自己静然地想,现如今,回味与重读确是要比写作本身更有意义的多。